OTC這樣操作,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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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種被法律認可的虛擬商品與財產性利益,虛擬貨幣在私人之間的流通不宜被認定為犯罪。
編者按:本文來自肖颯lawyer(ID: lawyer_xiaosa),作者:肖颯,Odaily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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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lawyer(ID: lawyer_xiaosa)
編者按:本文來自 ,作者:肖颯,Odaily經授權轉載。 二級標題"基本案情 肖颯lawyer(ID: lawyer_xiaosa) ,作者:肖颯,Odaily經授權轉載。 OTC是虛擬貨幣流轉的常見途徑,我國法律在提示風險並否定虛擬貨幣的法幣地位後,並未在流轉環節設定獨立的法律規制。 二級標題 後余某、洪某1、洪某2等人又陸續介紹或幫親戚從被告人曾某處購買虛擬數字貨幣。上述總金額664000餘元。其中,被告人曾某通過銀行給尚某轉賬242379元用於幫余某等人購買虛擬數字貨幣,通過微信給尚某轉賬10000元用於幫余某等人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被告人曾某於2018年4月1日,向歐某銷售2000個“世聯資產 二級標題 虛擬數字貨幣,價值23040元。 2018年9月28日,曾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金溪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1月3日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經金溪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金溪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二級標題 二級標題 判決結果 二級標題 延伸拓展 延伸拓展 圖片描述,作者:肖颯,Odaily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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