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明確PoW挖礦不構成證券發行,或為萊特幣等ETF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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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
2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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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則對礦業和相關代幣的4點影響。

原創|Odaily星球日報

作者|jk

SEC明確PoW挖礦不構成證券發行,或為萊特幣等ETF鋪路

美國當地時間 2025 年 3 月 20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聲明,明確基於工作量證明(Proof-of-Work,PoW)機制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不構成證券的發行或銷售,因此無需按照《證券法》進行註冊。此表態或為未來 PoW 代幣(如萊特幣)的 ETF 批准提供法律依據,降低合規障礙。  

SEC:PoW 挖礦不涉及證券法監管

SEC 下屬公司財務部(Division of Corporation Finance)在 3 月 20 日的聲明中指出,PoW 挖礦,包括獨立挖礦(Self or Solo Mining)和礦池挖礦(Mining Pool),不符合《 1933 年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和《 1934 年美國證券交易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和《 194 年)因此

這項認定涵蓋兩種主要的 PoW 挖礦方式:

  • 獨立(或單獨)挖礦(Self or Solo Mining) ——礦工使用自身計算資源進行挖礦,並根據協議規則獲取獎勵。

  • 礦池挖礦(Mining Pool) -礦工透過算力共享提高挖礦成功率,並依照貢獻比例獲取獎勵。

根據聲明,協議挖礦被定義為透過貢獻運算資源參與公有無許可網路的共識機制,並因此獲得網路協議產生的加密資產獎勵(Covered Crypto Assets)。 SEC 強調,無論是獨立挖礦或加入礦池,礦工獲得的獎勵均來自自身的運算資源貢獻,而非「依賴他人的管理或經營」。

Howey 測驗:PoW 挖礦獎勵不屬於“投資合約”

SEC 的分析是基於 Howey 測試(Howey Test),即判斷某一金融活動是否構成證券的投資合約。 Howey 測試要求滿足以下條件:投資者投入資金,並且對利潤的合理預期依賴於他人的管理或經營努力。

SEC 在聲明中明確指出,PoW 礦工的收益來自於自身的算力貢獻,而非第三方的經營行為,因此不符合「投資合約」的定義。

即使礦工加入礦池,SEC 認為礦工仍是透過自身運算資源來爭取獎勵,而非依賴礦池業者的管理,因此不屬於證券交易:

當礦工將其計算資源與其他礦工結合,以提高在網路上成功挖掘新區塊的幾率時,該礦工並不期望其利潤來自他人的企業管理或經營努力。透過為礦池添加自身的運算資源,礦工僅在執行一項行政或事務性活動,以維護網路安全、驗證交易、增加新區塊,並獲取獎勵。此外,礦工對利潤的任何預期並非源自第三方(如礦池經營者)的努力。即使參與礦池挖礦,個體礦工仍透過貢獻運算能力來解決加密難題,以驗證新區塊。

此外,無論礦工是獨立(或單獨)挖礦,還是作為礦池成員進行挖礦,在 Howey 測試的分析框架下,這都不會改變協議挖礦的性質。在本聲明所描述的情況下,協議挖礦仍屬於行政或事務性活動。同時,礦池運作者在利用參與礦工的計算資源來運作礦池時,其主要職責也是行政或事務性的。

儘管礦池運營商的某些活動可能會使礦工群體受益,但這些努力不足以滿足 Howey 測試中關於「他人的努力」(efforts of others)的要求,因為礦工主要依賴其自身與其他礦池成員共同提供的計算資源來獲取利潤。因此,礦工加入礦池並非基於能夠被動地從礦池運營商的活動中獲利的期望。

SEC 認為,礦池運營者的角色主要是“行政管理(administrative or ministerial)”,而非投資管理。即便業者協調礦工算力、管理硬體和分配獎勵,這些行為不足以滿足 Howey 測試中「他人的努力(efforts of others)」這一核心要素。

換句話說,SEC 認為維護網路並獲取獎勵是來自“算力和自動化程序的努力”而非“他人的努力”,礦工和礦池管理者只是提供算力或管理服務而已。就好像程式設計師開發了一款自動化程序並賣給他人,定期收取訂閱費,這和投資在開發程序的公司裡定期收取利息是不同的,前者被認定為服務收費,而後者被認定為證券。因此,SEC 認定 PoW 挖礦與證券法的監理要求無關。

如果挖礦行為被視為證券,將帶來哪些影響?

如果挖礦行為被視為證券的話,那麼我們將看到一系列利空:

首先,礦工可能需要在 SEC 註冊並遵守證券法規。根據《 1933 年證券法》,任何涉及證券發行的活動都必須註冊,或符合特定豁免條件。如果挖礦被視為證券發行,那麼所有礦工(無論是個人礦工還是礦池)都可能被要求向 SEC 註冊,提交定期財務報告,並接受更嚴格的合規審查。這不僅會大大增加礦工的營運成本,還可能導緻小型礦工因無法滿足合規要求而退出市場,進一步加劇挖礦的集中化趨勢。

其次,交易所可能無法自由上架 PoW 代幣。如果挖礦獎勵(如比特幣、萊特幣)被 SEC 視為證券,那麼任何涉及這些資產的交易平台都可能被要求註冊為證券交易所或替代交易系統(ATS) 。這將顯著影響現有加密交易所的營運模式,可能迫使它們下架 PoW 代幣,或嚴格限制交易用戶的身份(例如僅限合格投資者參與)。

此外,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可能受限。目前,比特幣 ETF 的批准已經為機構投資者進入加密市場提供了一條合規路徑。然而,如果 PoW 挖礦被定義為證券交易,這可能會影響現有 ETF 的合法性,並使得未來基於 PoW 代幣(如萊特幣)的 ETF 申請變得更加困難。

而這些難處,現在在 SEC 這項聲明發表後顯然都不存在了。

或為 PoW 加密貨幣 ETF 審批鋪路

SEC 此次明確 PoW 挖礦不構成證券發行,可能是為未來 PoW 加密貨幣 ETF(如萊特幣 ETF)鋪路。此前,SEC 已批准比特幣現貨 ETF,但尚未批准其他 PoW 代幣(如萊特幣等)的現貨 ETF。

SEC 此次明確區分 PoW 與 PoS 的監管邏輯,或暗示其對 PoW 網路的特殊定位—礦工獎勵屬於服務報酬,而非投資合約收益

萊特幣(LTC)是最具代表性的 PoW 代幣之一,其網路採用與比特幣類似的 PoW 機制。由於 SEC 在聲明中排除了 PoW 挖礦的證券屬性,這意味著萊特幣等 PoW 資產的法律不確定性降低,為 ETF 批准提供了更明確的監管基礎。市場分析師認為,SEC 的這一表態可能預示著萊特幣 ETF 及其他 PoW 代幣 ETF 的批准前景進一步變好。

一旦 PoW 代幣 ETF 獲得批准,機構投資者將能透過合規管道投資 PoW 加密資產,進一步推動市場流動性和成熟度。  

目前,市場正在密切關注 SEC 的後續行動,特別是是否會對 PoW 資產的 ETF 申請採取更積極的態度。如果萊特幣等 PoW 代幣 ETF 成功獲批,將標誌著 SEC 對 PoW 加密資產監管框架的進一步明確,並可能推動更多傳統金融機構進入加密市場,Odaily 將為您持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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